两会声音│如何变“允许生”为“愿意生”

去年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围绕如何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变政策“允许生”为人们“愿意生”这一话题,部分在辽全国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建议。

李潞代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到,生育养育成本较高、母亲面临较大职场困境、社会政策供给不足等问题,都会造成生育意愿低。

李潞建议,在生育支持政策基础上增加家庭支持政策,比如对多孩家庭给予优惠的购房政策、对其抚养成本进行现金补贴等。将经济方面、时间保障方面、服务供给方面的分散福利供给,变成系统化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公共政策供给,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社会化供给,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

王作英代表认为,建立男性育儿假制度,打破职场性别歧视壁垒,降低女性生育后重返职场的门槛,是提高生育率的必要手段,也是保护女性权益的重要措施。

王作英建议,建立男性育儿假制度,时长参照女性产假的时长,并立法强制规定男性实际休假时间不得低于总时长的2/3。立法对侵犯女性权益和阻挠男性休育儿假的雇主予以惩戒,对支持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鼓励男性休育儿假的雇主,政府给予政策激励。

记者 赵英明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