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境内水域4月1日起将实行禁渔期制度

黄河流经三门峡全程共206公里,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和三门峡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三门峡市2022年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在三门峡市境内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具体如下:

以下水域的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24时:

三门峡黄河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为灵宝市境内黄河段流域至三门峡黄河水库大坝段流域,途经灵宝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陕州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湖滨区);

三门峡黄河水库大坝下游段流域至渑池县境内黄河段流域;

三门峡市境内河流、水库及湖泊。

卢氏县境内属长江流域支流的所有河流的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24时。

《通告》指出,凡是违反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阻碍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进行捕捞的,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