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代会丨苏凤琴:矢志践行司法为民
记者 黄 岩
编者按 他们是干事创业的先锋,是服务群众的榜样,是全省共产党员的代表。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本报今起推出“党代表风采”专栏,走近党代表,聆听他们的履职故事,感受他们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情怀,汇聚党员干部奋力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磅礴力量。
代表档案 苏凤琴,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01年入党,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人民好干部等称号。今年当选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我们是人民检察官,更是共产党员。”冬日暖阳照进丹东市检察院的会议室里,苏凤琴正在党支部活动中与年轻同事分享她的故事。“如果当事人是咱家里人,咱不也跟着上火,也想尽快案结事了?”苏凤琴说,他们肩负着人民检察官和共产党员的双重使命,既要办好社会关注的“大案”,也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作为公诉部门负责人,苏凤琴以办大案“出名”,啃下过不少“硬骨头”。先后主办中国足协原专职副主席谢亚龙案、电力“719”专案等20余件大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她被抽调办理一起中央督办的有50余名被告人的涉黑犯罪案件,连续出庭一周,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在苏凤琴看来,“小案”更能体现司法温度。怎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苏凤琴的经验是要有人情味儿,多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不能只说“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苏凤琴曾率先在丹东地区探索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让4名面临高考的未成年少女迷途知返,重新回归校园,顺利考上大学。
苏凤琴也曾在办理一起因强迁而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中,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认真倾听,耐心释法,策略疏导,把矛盾成功化解。
总有同事说苏凤琴脑子好使,对法条熟稔于心,对案卷过目不忘,其实这些都是她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扎根岗位、钻研业务的结果。从检以来,她办理和复核的1000余件案件,件件保质保量。
苏凤琴进入检察院工作半年后,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公诉专案,负责8名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工作。案情复杂、证据量大,卷宗多达40余册,苏凤琴与同事紧密配合,加班加点。专案工作历时5个月,开庭时间距苏凤琴的预产期只有11天。为确保公诉效果,苏凤琴坚持自己上庭,7天的庭审格外漫长,“不仅要时刻保持斗志,更要承受浑身疼痛和双脚肿胀的痛苦。”苏凤琴回忆说。最终8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在同事眼中,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苏凤琴是学习的榜样,而她把党支部打造成“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工作的乐园”,更让支部的每一名党员都感受到温暖和力量。“我2007年3月进入丹东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一路走来,坚守法度,不忘温度,这次当选党代表,更感责任重大。”苏凤琴说,守初心、担使命,“初心”浇筑了自己的法治信仰,“使命”就是对司法为民的践行和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