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套路深,学好法律不担心

本报讯(记者于贺)“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组数字,18岁、16岁、14岁和12岁。有没有同学能告诉我,以上哪个年龄需要负刑事责任呢?”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姜博从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入手,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的120余名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姜博以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电信诈骗罪的主要类型、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三个方面为主线,引导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

“大家有没有收到过冒充选秀节目栏目组的诈骗短信?”姜博话音未落,就有不少孩子表示虽然收到过这种短信,但不知如何应对。姜博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向同学们客观还原了犯罪过程和手段,使他们对电信诈骗有了系统的认知。“网络刷单诈骗、链接型诈骗、综艺节目中奖诈骗是三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但也是可防可控的。同学们只要做到不轻信花言巧语和利益诱惑、不透漏个人信息、不转账给陌生人,及时报警,就可以有效防止被骗。”

课后,姜博对记者说:“检察官不仅要在一线冲锋办案,更要时刻将普法的种子播撒在校园,让少年们不踏入迷途。”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