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重要文件,辽宁多地获支持

支持沈阳机器人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推动沈阳等都市圈产业协作;

支持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

支持鞍山通过技术创新、延伸拓展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方式加快转型;

推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

支持抚顺、鞍山按规定创建国家级开发区

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辽宁多地迎来利好消息。

又一重磅文件发布,辽宁多地再迎利好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了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名单,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和大连沿海分别入围。本次印发的方案中,明确提出:

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转型发展路径更加完善。依托示范区城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对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在具体实施上——

支持沈阳机器人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示范区城市发挥比较优势,明确产业发展差异化定位,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制造业集群化发展。聚焦强链、补链、畅链,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在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集聚区)。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加大高端装备制造、现代信息技术、高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上下游链属企业,国家开发银行对重点链属企业给予倾斜支持。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在冶金、石化、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推动沈阳、长株潭等都市圈产业协作。把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实施,统筹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安排,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把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同步谋划,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积极推进老城区、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鼓励有关城市与央企合作推进企业搬迁和转型升级。

支持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园区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建设,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鼓励以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为主体,按照国家关于开发区管理的有关规定,整合本地区各类园区,稳步有序开展园区扩区和升级,逐步推动有条件的示范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型产业园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域和行政区转变。

支持鞍山通过技术创新、延伸拓展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方式加快转型;推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生产工艺,鼓励制造业企业优化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回收、处置流程,逐步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支持抚顺、鞍山按规定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加大创新和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示范区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有关部门在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对示范区城市给予积极支持,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示范区城市优势产业发展。示范区所在省(区、市)在分配相关领域资金、培育建设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政策先行先试等工作中,要对示范区城市给予优先支持。

《方案》还提出——

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争取至2025年覆盖所有示范区城市。

支持示范区城市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医院和学校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

支持示范区城市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支持沈阳等城市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和对外开放合作园区。

支持示范区城市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2025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长江、黄河流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范围内的示范区城市,要进一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结合实际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力度。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