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无症状感染者应检尽检应控尽控
辽宁省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做到水陆空等所有入辽通道防控工作全覆盖,应检尽检、应控尽控,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防控救治工作。这是4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的。
无症状感染者的风险在于其具有隐蔽性和一定的传染性。以对待“有症状”的措施,防范“无症状”的风险。辽宁省严格落实“四早”措施,通过增加CT检测的方式加快无症状感染者的确诊速度。2月1日起,辽宁省便已对全部密切接触者开展主动筛查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这项防控措施被国家诊疗方案采纳。随着境外输入性风险日益严峻,辽宁省加强对入境人员的检测和筛查,所有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全省疾控系统实验室检测网络全面运转,确保核酸检测顺利、快捷实施。
无症状感染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筛查、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等途径发现。截至4月1日,辽宁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53例,解除隔离出院14例,转为确诊病例23例(治愈出院22例、在省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治疗1例),在定点医院治疗16例(其中境外输入15例)。
在严格防控的同时,辽宁省强化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及时诊断报告,对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按照规范流程转运至指定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完善肺部CT等相关检查,组织市级专家会诊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后,按规定完成省级备案。
目前,辽宁省16例无症状感染者全部在各市定点医院隔离并结合实际给予抗病毒和中医药治疗。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呈阴性才可解除隔离出院。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期间,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及影像学改变,即进入确诊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辽宁省将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令要求,认真抓好无症状感染者排查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对境外入辽人员,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分区分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快对无症状感染者的诊断,对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确诊病例实施全流程医学管理。同时,做好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