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社局向务工输入城市发“告知函”

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 做好“点对点”服务保障

3月3日,沈阳市人社局发出了《关于做好两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对接工作的函》,函中介绍了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情况,并随函附上《沈阳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乘车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沈阳市人社部门联络员信息表》,告知输入城市沈阳市输出人员各项监测、健康状况和行程等信息。

同时,函内传达沈阳市输出的人员均已接受了严格的培训,能够有效采取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防控措施,能够遵守各地的防控指挥和企业规定,请各城市根据本地条件优先安排沈阳市人员参加工作。

附:《关于做好两市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对接工作的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非常感谢各位同仁一直以来对沈阳市农民工朋友在贵地干事创业的支持和帮助。为保障两市农民工能够及时返岗复工,按照人社部、辽宁省人社厅决策部署,我局就促进两市农民工有序返岗复工与贵局进行沟通对接,力求全力做好“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使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都能安全有序返岗复工,进一步促进两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协调合作,精准服务两市农民工返岗复工

目前,沈阳市已连续15天未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控制局面良好,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94.1%,欢迎贵市在我市已就业的农民工随时返岗。为统筹协调推进两市农民工返岗复工,建议两地人社部门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跨地区劳务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共享两市疫情变化、企业用工需求、返工返岗要求等信息,充分保障两市农民工外出“点对点”返岗复工的安全、顺畅、有序。

二、细化服务流程,形成工作合力

为使两市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取得实效,建议建立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助机制,明确接收、输送返岗人员工作流程,共同做好两地农民工途中、交接、上岗等各阶段工作,确保农民工出行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现将我市相关流程沟通如下:

作为输入地人社部门接收返岗人员工作流程:

1.每日登陆人社部指定平台(http://wgfw.mohrss.gov.cn),收集返岗复工人员信息,与企业核实复工情况、职工身份信息后,同输出地人社部门对接,确认返岗复工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2.对输出地多名农民工单方面申请返岗复工,已提供农民工名单、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的,经两地人社部门沟通,可由输入地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信息确认核实,了解企业开复工等情况,及时向输出地反馈,并做好人员接收准备工作。

3.负责协调卫生健康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用人单位,将返岗复工人员信息及时提供给交通运输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做好人员接收准备工作。

4.在指定地点进行人员信息核验,双方交接乘车人员登记信息表、健康状况证明、乘车座位图、乘车照片等。现场比对人员身份证,确认无误,转接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防疫检测。非名单内人员,不予接收。

5.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对交接的返岗复工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检测结果正常的转交交通部门或现场交接企业;健康状况异常的,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

6.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返岗人数和到站时间,制定专门包车运输方案,确定停车换乘地点和交接地点,做好运输组织、疫情防控和乘客信息登记、转交等工作,确保运输过程安全有序。

7.组织用人单位按车次时间和名单接站并核对人员。用人单位要为返岗复工农民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随访健康状况,落实当地政府隔离规定,确保达到防疫要求。

8.协调公安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方案,对客运场所实施有针对性的巡逻防控,确保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9.交接14天后,输出地人社部门反馈司机及随行人员健康情况,输入地人社部门反馈全部接收人员健康情况。

输出地人社部门输送返岗人员工作流程:

1.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人员信息,向其提供返岗复工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状况证明、用工企业信息、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等。

2.开展行前服务,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制定包车运输方案,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承运部门要配足防疫物资,保证符合承运防疫要求。

3.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行前防疫安全培训。要求勤洗手、戴口罩,不到人员密集地区活动、不与人近距离交谈。

4.行前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生呼吸道症状、发热、腹泻等症状者不得出行。

5.登车前对乘客进行身份核查,实名登记。乘客之间分散就坐,保持适当距离,按照指定座位图就坐,禁止中途随意上下车。中途停车的,记录停车时间、地点及停车原因,司机在《乘车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做好全程记录。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车厢后三排禁止坐人,设置为隔离区。行车途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的人员,安排到隔离座位,并立即就近送医检查。

7.行车过程中,严禁聚集。路程较远的,需准备好充足的方便食品(单独分装),安排人员分散就餐。

8.到达输入地指定地点后,进行人员交接工作,提供乘车人员信息登记表、健康状况证明、乘车座位图及乘车照片,并配合各项交接工作。

三、其他需对接的服务事项

1.对未能提供健康状况证明的人员,输入地可暂不予以接受;对与输入地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可通过智联招聘、沈阳市人才市场线上招聘会求职,待有明确接收单位后再予以接收;对企业暂不需要员工返岗的,请务工人员暂缓返岗行程。

2.对两市未通过包车形式到输入地就业的农民工朋友,请输出地人社部门组织做好行前防疫风险排查、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等工作,并将出行信息提供给输入地人社部门,由输入地人社部门做好“点对点”对接服务工作。

3.其他未尽事项或突发事项可及时与我局沟通联系。

感谢贵局长期以来的支持,诚邀各位同仁到沈阳传经送宝、观光做客。再次感谢贵局对沈阳务工人员的照顾,感谢贵市务工人员对我市工作的付出。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