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上的安全”是城市文明的底线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城市病,要人命!”哑铃菜刀啤酒瓶,高空抛物、坠物,挑战城市文明的底线。据测算,一个30克重的鸡蛋从4楼抛下,可以将人头顶砸出肿包,从25楼抛下完全可以致人死亡;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有数据显示,2016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的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以今年为例,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5岁男童小宇航被高空坠窗砸中,虽经多方全力抢救,但男童最终因伤势过重去世;7月17日傍晚、18日凌晨,济南市槐荫区一小区接连发生两起高空坠物事件,坠落物为3个玻璃啤酒瓶和1块肥皂。人们不仅为一条条受伤甚至离去的生命而痛心,也在为自己可能遭受“飞来横祸”的命运而担忧。

公众“头顶上的安全”不仅需要道德的约束,更亟须法律保护,对权利和责任进一步作出清晰划分。从2010年《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不断完善,再到如今最高法印发《意见》提出16条措施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法律的“补网”正加快进行、日益完善,不仅加大了对高空抛物惩罚力度,还将预防与惩治纳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可以说是多措并举,多元化解。

严刑峻法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然,对高空抛物坠物形成有效制约,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除了法律的跟进,还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入手,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此外,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做好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证据固定、留存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应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对居民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排查整治有关安全隐患。高空抛物,害人害己。业主自身也要提高道德修养,以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杜绝高空抛物,确保居民安全,是城市文明的底线。唯有相关监管部门、社区、物业单位和全社会形成有效合力,共同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方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