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已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记者许晓楠

2017年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大连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经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意味着,自2005年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大连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是全国仅有的两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之一。

文明,在这座城市已成为近700万市民的一致行动,在1.3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测评体系涉及近100项内容、300多项细化指标。测评项目多,覆盖范围广,评比标准高,考察方式严,综合体现一座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文明程度。

全市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抓落实;不断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党政部门各负其责,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城乡联动、军民共建、新闻媒体引导推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大连市文明委与全市80多个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和灵魂持续深入推进。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各级道德模范(含提名奖)105人,各级身边好人635人(集体)。每年开展70多场道德模范故事汇巡演。深入开展“写家训、晒家规、助成长”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内涵融入家庭教育。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全市注册志愿者超过127万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团队7700多个,600多个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每年开展活动3万余场次,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已蔚然成风。

我市还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楼院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各涉农地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入实施“六化”工程,整治村容村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各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七个一”家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助推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渗入家庭血脉,促进家庭和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打造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文明楼院创建让楼院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市容环境整治向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宣战。沿街焚香烧纸等祭祀陋习在市区近乎销声匿迹。棚户区改造、“暖房子”、住房维修“一二三”等惠民工程逐年推进,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同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相继出台了《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等一批配套保障措施,推动了《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将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公序良俗转化为社会法规准则和市民共识习惯。

大连追求文明、乐享文明,持续攀登城市文明新高度的脚步从未停歇。2018年,经中央文明委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瓦房店市、庄河市榜上有名,大连文明城市创建步入全域化新时代。如今,大连正向第六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坚定前行。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