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 新实践】“数”说山东反腐倡廉
(记者 李文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山东省注重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取得良好成效。
1月11日,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马明生介绍,2015年,省纪委常委同5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在淄博、泰安、德州、菏泽4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试点,在济南市历下区等70个县(市、区)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述廉试点,同时,利剑出鞘,突出问责,一组组数字生动地展示了反腐倡廉“清单”。
盯紧群众身边腐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926起
马明生介绍,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26起,处理509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26人。省纪委分6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9起。
同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依规依纪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问题。全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068起,省市纪委通报曝光499起。
专项巡视求精准:移交线索核实立案2376人
2015年是山东省全面开展专项巡视第一年,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专”。省委巡视工作动员会对全面开展专项巡视作出部署,强调专项巡视要做到节奏快、效率高,重点更突出,发现问题更精准。
全省围绕推进巡视全覆盖,改进方式,采取“一托三”或“一托四”方式,开展3轮专项巡视,共巡视100个县(市、区)和9个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基本实现对市县的巡视全覆盖,紧盯重点,深巡细查,边巡边查边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被巡视地方、单位已整改具体问题859个,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核实立案237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09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建议6件。
落实主体责任:103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也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守规矩”,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2015年,山东多措并举夯实责任落实的组织基础。省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新任市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谈话,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把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纳入省纪委常委与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试点重要内容,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有51个单位党委(党组)和103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省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16起。
强化震慑“不敢腐”:立案21723件 处分21651人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强化“不敢腐”的氛围。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212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4148件,立案21723件,结案210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65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72人。
马明生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健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网络。全年共抓捕劝返外逃人员46名,包括中央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2名,其余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已采取基础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