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在6月1日推出新修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所有房屋租赁之后都应当在七天之内到房屋所在地基层服务站进行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申报工作。这是市建委市场处处长沈洁在昨天的北京大学房地产法学会春季论坛上透露的。
沈洁在会上说,新文本在2001年和2004年版本基础之上进行了修订,修订以后的合同采取的是三种版本:
第一种自行成交;
第二版叫居间租赁合同,就是有经纪机构帮客户缔约合同行为的,是三方合同,承租方、出租方和经纪机构共同签一个居间的租赁合同;
第三版就是租赁代理。(记者李海霞)
责编: 高佳欢 来源: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