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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规定:高三学生须至少做10天义工
2007-09-20 19:30:54

  (记者李莉) 以往被看为“课外活动”的综合实践课从这学期开始将正式排进中小学的课表。记者今天从市教委获悉,从这学期开始,本市三年级以上年级都要开设综合实践课。义工性质的社区服务被明确列入综合实践课。

  据了解,尽管国家对综合实践课有教学要求,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各学校开课情况却并没完全落实到位,既没有固定的课程时间也没有统一的课程形式,一些学校只把“综合实践”安排在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还有一些挤占课时的现象。而从这学期开始,教委对综合实践课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并列入正常教学时间表。

  综合实践课分为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部分。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在实际的社会情景中,直接参与并亲历各种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领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学生逐步接触社会各行业,并亲身参与实际的活动,通过军训、学工、学农、志愿者活动等。社区服务属于义工或志愿者性质,是在教师指导下进入到社区中,参与各种公益性、体验性学习。

  综合实践课在小学3至6年级、初中7至9年级均为140学时。小学生每学年应至少走进一座博物馆或社会实践基地、参加一次社会考察、完成一项社会调查或访谈。高一、高二研究性学习各108学时,高三第一学期研究性学习54学时。高中阶段学生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高中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0天的社区服务。综合实践课的考察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学生可提供考察结果,或用DV形式、展板、网页形式表现,可自评、也可互评,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所有材料都将予以认定。

  下一步各区县将进行社会资源的课程化,例如对博物馆等资源进行课程开发。明年下半年,全市将统一整合综合实践课资源,本市将建设40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地学校。

责编: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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