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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高检报告解读·
让“法律监督”硬起来 我国检察机关全面强化监督职能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66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4858人、追加起诉10703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出纠正意见2846人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列举的数字表明,2006年,我国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最高检:加强死刑案件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高度重视死刑案件办理工作。针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强调要切实依法做好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专门用一个段落,对死刑案件的法律监督进行说明。
建立“全方位围剿体系” 追逃1670人比上年翻一番
“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上升137.6%。”翻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句反映检察机关具体追逃工作的文字背后,是检察干警跨越省区和国界,千里追逃的缩影。
据统计,2004年检察机关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4人,2005年抓获703人。“2006年居然比2005年翻了一番还多。”全国人大代表姚天恩对检察机关的追逃工作表示赞叹。
七成以上“反对”意见被采纳 法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现在,我国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各级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把原本相对封闭的“权力”运行充分地展示在“阳光”之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目前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2006年共有5191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办案部门原拟定意见的252件,检察机关采纳178件,对未采纳的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监督员作出了说明。
高检报告直面自身“四点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面对代表坦诚相告检察机关自身面临的“四点不足”。
2006年检察机关立侦职务犯罪一半以上是“大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
“在这之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有18241件,占到了一半以上。”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了跨地区的协作和配合,提高发现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这些大案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623起。”
整治商业贿赂 中国检察机关“利剑出鞘”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指挥查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在药品注册、审批中收受贿赂和严重渎职等重大案件,对45件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
中国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去年9名省部级官员被判刑
中国去年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有9名省部级官员受到法律的惩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表示,2007年要把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惩罚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贾春旺在同一天说,2007年要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据了解,2006年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被判处的高官有: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等。这9名被判处的高官只是去年受到法律制裁的政府官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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