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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仅半天时间,上海市内15个特奥会志愿者报名点就吸引了8000余人报名。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将于明年10月在上海举行,届时需要约4万名志愿者,他们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
这一幕仅仅是志愿者服务日益兴盛的一个缩影。2006年,志愿者服务的参与人数和服务对象有了较大变化,服务项目得到进一步扩展,所发挥的作用不断加强,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形式也在不断创新。从自发、零散,到形成严格的组织;从集中于校园、青年,到走向社区、遍及老中青少;从责任权利模糊、无法可依,到进入立法程序。
扩大服务面:爱心覆盖国内外
2006年,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在普法宣传、敬老助学、会议会展、公共安全等方面提供服务,用爱心奉献社会,用真情温暖人心,已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总干事朱贤明介绍说,目前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已在19个区(县)和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妇联等机构建立了22个分会,拥有红十字志愿者总队、华侨华人志愿者总队、关爱老年人志愿者总队等720多个总队,共有200多万人参与志愿服务。
在上海有个“赫赫有名”的市民巡访团,这个由800多名退休干部、学者及普通市民组成的志愿者组织,自5月起对上海市区60个“文明监测路口”进行测评,至今已进行了13次,写出巡访总结报告13篇,计4.5万字。
志愿者们不仅承担了许多国内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同时还走出国门,担当起国际性公共事务的责任。上海爱乐乐团成员王韬曾先后两次以国际志愿者的身份赶赴老挝,今年他又重返老挝首都万象,参与重大国际会议文件的接收、整理和翻译工作;还有许多走出国门的志愿者作为农业专家改良当地甜瓜品种、作为医生参与大型手术、作为“语言使者”教当地人学汉语……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底至今,仅上海市就有63名志愿者先后赴老挝从事公益服务。
管理创新:利人与利己的和谐统一
“志愿者服务走向成熟,体现于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和工作的规范,还表现在对志愿者权益的保护上。”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总干事朱贤明说。
上海闵行区一家民办福利院为了丰富300多位残疾人的生活,曾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热烈响应。此后每到周末,就有二三十位大学生志愿者来陪残疾人聊天、散步,一时间,福利院好不热闹。但不久,福利院觉得宁静的气氛被扰乱,于是又要求减少志愿者活动的次数和人数,这让大学生志愿者觉得很受挫。
“志愿者服务不是一种简单的率性而为,它是一种有组织、有目的、有规范的社会活动。”朱贤明说。
上海知名的“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总干事庄爱玲告诉记者,订立规划、网站招募、人员培训、签订服务协议、督导、激励、评估——这种流程目前已是上海许多志愿者组织的通行做法,这将有效避免上述志愿者受挫情况的发生。
为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公园国际花坛展览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不久前首次享受到政府为他们购买的人身保险。上海浦东新区文明办的一位负责人说:“志愿者不计报酬地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合法权益乃至人身安全可以忽略不计。”
朱贤明介绍,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将为上海所有注册的志愿者发放“服务记录卡”,卡里记录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次数,积累到一定的量之后,志愿者可以享受特定的物质或服务奖励。
法律规范:保证好事能做好
今年8月,上海一些热心市民通过网络成立了一个名为“反扒联盟”的志愿组织,然而有些人对这样的行为不无担忧,认为这种行为不仅给成员自身带来很大风险,也存在滥用暴力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潜在危险。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的相关负责人不久前表示:“志愿活动不仅是一个道德规范,也应是一个法治的规范。”志愿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其进行规范已是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正在草拟慈善事业促进法案,法案将把志愿服务单列一章,内容将包括志愿服务的原则、志愿者的注册制度、注册志愿者的条件、注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注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等。
此外,6月下旬,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全国社区志愿者将持有统一的志愿者证书。9月初,江苏召开《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研讨会,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相关法规提供积极意见和建议。12月5日,广东中山市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提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政策、人才、资金支撑体系的目标。
以上种种意味着中国志愿者服务正逐步走向规范与成熟,这将有利于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化、社会化,使其促进社会和谐、唤起大众爱心、强化社会责任感的作用在今后发挥得更好。(记者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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